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企业申请,依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药品及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挂网工作流程的通知(暂行)》(晋药招〔2024〕54号)相关要求,经审核,现将2024年11月集中受理且符合文件要求的新增挂网采购资格药品目录及备选目录增加挂网价药品目录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16:00。
二、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申(投)诉材料发送至邮箱sxyxcgywsl@163.com,过期不予受理。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