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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公示部分原研药、参比制剂、创新药挂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2 9:35:02
注:本公告含有附件,如需了解详情请在PC电脑端下载查看附件。
  

各相关企业:

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原研药、参比制剂、创新药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时间: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4日,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本次挂网结果的申(投)诉。

二、拟挂网公示

(一)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拟挂网药品提出申(投)诉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做出说明。

(二)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进入“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原研药品(参比制剂)挂网-申投诉管理-企业申投诉”,申投诉事项选择【原研/参比制剂(11月份)】提交申(投)诉材料。      

(三)企业被投诉资质造假或虚报价格,经核实后,取消该药品挂网资格。

(四)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公示价格作为该药品在我省药采平台的挂网最高限价。 

电话:0311-66906539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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