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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公示符合挂网条件中成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2 9:21:35
注:本公告含有附件,如需了解详情请在PC电脑端下载查看附件。
  

各相关企业:

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中成药进行公示,受理申(投)诉期间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申(投)诉。

一、公示时间

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5日。

二、申投诉路径

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普通化药、中成药、生物制剂不高于同组最低价挂网-申投诉管理-企业申投诉,申投诉事项选择【中成药(11月份)】;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独家通用名、剂型药品挂网-申投诉管理-企业申投诉,申投诉事项选择【中成药独家(11月份)】”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须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公示价格作为该药品在我省药采平台的挂网最高限价。企业被举报资质造假或虚报价格,经核实后,取消该药品的挂网资格。

电话:0311-66906539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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