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差比价规则》(发改价格〔2011〕2452号)及我省药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工作流程,经企业申报和复核,现对2024年第十一批挂网药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结果予以公布,本批次共有11家企业的12个药品(见附件)符合增补要求,增补价格不高于原中标(挂网、实际采购)价格差比计算值,也不高于挂网监测价,代表品无挂网价也无实际采购价的暂不增补。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公示期内可通过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提交申诉质疑,所有申诉质疑均应上传真实充分的佐证材料,否则其申请无法予以支持。增补结果无异议的自2024年11月27日起执行,有异议的暂不执行,具体结果通过平台查看,不再另行发布通知。集采目录和带量目录增补药品务必在1个月内建立覆盖全省各级医疗机构的配送关系。
联系电话:0931-2909383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