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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0 14: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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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医保发〔2021〕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局起草了《江西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17:00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们反馈。

电子邮箱:ybjyyfwc@126.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豫章路72号)

邮政编码:330006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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