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依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药品及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挂网工作流程的通知(暂行)》(晋药招〔2024〕54号)相关要求,8月集中受理且符合文件要求的部分药品目录已于9月10日补充公示,现将公示期无异议的新增挂网药品及备选目录申报挂网价药品予以公布执行(详见附件)。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