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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执行易短缺和急抢救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9/20 17: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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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易短缺和急抢救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DYPLM202301)要求和自治区工作安排,现就易短缺和急抢救药品中选结果执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机构范围

    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愿参加。

    (二)药品范围

    易短缺和急抢救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和备选产品供应清单(附件1.2)。

    二、工作内容

    (一)用户注册。已有账户生产企业无需重复注册。新增生产企业须通过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认证,认证成功后进入招采子系统。

    (二)药品申报。企业于2024年9月20日至9月27日,登录招采子系统【资质库管理】-【我的企业信息】/【我的药品库】维护企业及药品资质信息,资质库中维护的企业信息和药品信息将形成待申报列表后,进入【动态调整管理】-【药品申报】,在【省级带量采购】招标项目通道点击【产品申报】,选择【待申报列表】中需要申报的药品,填报价格及被授权人等相关信息,同步上传授权证明等文件,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进行提交。已按照国家医保编码挂网的药品无需重复填写信息。

    (三)报送配送企业。中选生产企业于2024年9月20日至9月30日,报送委托配送企业材料(报送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四)配送关系建立。中选生产企业于2024年9月20日至10月15日登录招采子系统【药品交易结算】-【配送关系管理】与其委托的配送企业建立配送关系,医疗机构将中选药品勾选至常用采购目录,并为中选药品从已建立配送关系的配送企业中选定配送企业。相关配送企业在配送关系建立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到所配送区域盟市医药管理机构进行报备。

    (五)电子协议签订。各单位于2024年9月24日至9月30日登录招采子系统【药品交易结算】开展协议签订工作。医疗机构分别与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签订《内蒙古自治区中选药品集中采购结算委托电子协议》,与中选生产企业及生产企业委托的配送企业签订《内蒙古自治区中选药品集中采购购销电子协议》,与生产企业委托的配送企业、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及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签订《内蒙古自治区中选药品集中采购结算电子协议》,其中医疗机构与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已签订《内蒙古自治区中选药品集中采购结算委托电子协议》的无需重复签订。

    (六)采购货款预拨。执行之日起至2024年底,各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需采购,使用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如需增加预付金的可向统筹区申请。2025年1月1日起,将按医疗机构年度需求量作为约定采购量,统一上解预付金,报送年度需求量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采购及入库。医疗机构对所购药品应当按照购销协议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和使用,并通过自治区药品招采子系统采购中选药品并核验发票,票货相符的及时验收入库。采购中选药品原则上不允许退货(特殊情况除外)。

    (二)药品配送。生产企业是药品供应配送第一责任人,应保障药品的及时足量供应。药品生产或配送企业收到采购订单起,72小时内及时足量组织配送到位。药品生产或配送企业配送药品时应做到货票同行,及时将发票信息上传到系统,且发票中不能混有其他非中选药品。供应不稳定、到货率低、不签订购销协议或不按协议履行供货、督导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视情况纳入信用评级。

    (三)货款结算。中选药品入库后系统自动生成结算单,医疗机构应在15日内进行财务章和法人章签章,未如期签章系统自动纳入结算;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确保中选药品入库后30日内付款,各相关单位可在自治区药采结算系统下载银行出具的各类回单分别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四)监测监管。各地医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机构采购、中选企业供应以及供需双方争议问题的处置应对工作,要认真梳理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制定好应急措施,发现问题要快速响应并采取措施,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自治区,上下协同,确保中选结果平稳落地实施。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密切监测舆情,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执行时间

    2024年10月1日执行,采购周期原则上到2026年12月31日。如遇国家、自治区政策调整,按照新政策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通知其他未尽事宜遵照联合采购联盟工作相关文件及协议约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0471-4904007

    技术支持:0471-4967106

    业务受理:0471-4908295

    CA客服电话:4001515815转2

    附件:1.省际联盟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清单

    2.易短缺和急抢救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备选产品清单

    3.易短缺和急抢救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企业报送委托配送企业名单及相关事项的要求及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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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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