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分类挂网采购工作细则(暂行)》和《关于开展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自治区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申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关于公示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自治区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结果等处理情况的通知》内容,按照自治区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药品范围和规则,已完成自治区招采子系统中相关未中选药品及非主非备中选产品梯度降价澄清质疑的处理工作,现将处理情况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质疑系长期行为,如对有关产品质疑,可在招采子系统动态调整“长期质疑”模块中提交质疑材料。
特此通知。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