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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做好第六批国家集采(胰岛素专项)第二采购年度续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5/27 18:30:32
注:本公告含有附件,如需了解详情请在PC电脑端下载查看附件。
  

各相关单位:

    第六批国家集采(胰岛素专项)中选品种第一采购年度将于2023年5月29日到期,按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3),为做好相关品种续约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约药品供应清单

    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第二采购度续约品种清单详见附件。

    二、采购周期

    本次续约采购周期为1年。从2023年5月30日起至2024年5月29日。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1、各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及我省相关文件规定,优先采购使用中选品种,确保第二采购年度任务量的完成。根据国家联采办《关于赛诺菲甘精胰岛素450单位新增进口分包装企业进行供应的情况说明》要求,此次将Sanofi-Aventis Deutschland Gmbh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分包装)生产的甘精胰岛素(规格1.5ml:450单位)纳入供应清单,采购单价和周期不变。

    2、为保障中选品种供应,中选企业自主委托配送业绩优良的企业搭建配送关系,原则上每个市(州)不低于2家,且配送面能覆盖所有参加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确保任务量顺利完成,如有不能保障供应或不供应的情况发生,将按照我省信用评价制度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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