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40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畅通新冠疫情防治部分供应紧张药品临时挂网绿色通道的通知》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协助解决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相关治疗药品短缺问题的函》,经医保局同意,现将近期申请挂网的部分供应紧张药品予以公布。医疗机构应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河南省药品增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19〕58号)中的议价原则与生产企业议价采购,所议价格不得超过申报企业提交的承诺拟供应价格。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