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医保〔2026〕85号
局机关各处、各直属分局,局属各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合理使用中药饮片,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防范基金流失风险,保障我市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药饮片采购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医保业务信息编码标准,规范数据传输
各定点医疗机构应按《定点医药机构常用医保数据上传及存储规范1.0版》要求,向医保信息平台规范传输开方机构、开方医师、处方号、味药名称、用法用量、开方时间、开方科室等信息。处方味药用法用量信息应包括每味饮片单价、计价单位、数量、金额、日药品使用量、使用频次、用药途径、用药周期天数等信息,其中计价单位原则上以最小制剂单位“g”进行上传,单价应与计价单位相匹配,禁止以“袋”“包”“粒”“瓶”“公斤”等单位上传,禁止中药配方颗粒套用中药饮片编码结算。
二、严格落实中药饮片集中采购要求,规范源头采购行为
全面执行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集采中选结果。全市所有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规范使用中药饮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按时完成协议约定采购量。鼓励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自愿参与集采、优先选用中选饮片。集采中选产品采购使用情况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
三、积极引导参与共享中药房建设,优化基层中医药供给
依托厦门市中医院业务指导及运营,支持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参与共享中药房建设。通过集约化运营与智慧化服务,共享三甲中医院标准的中药饮片处方审核点评及调剂、中药代煎配送、临方加工等中医药延伸服务,提高群众获得感。
四、强化医保智能审核,规范中药饮片医保支付管理
持续推动省级平台优化智能审核,规范中药饮片医保支付管理。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把握适应症,加强贵重药品处方审核与点评。医保部门将定期监测分析,对单剂处方金额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排名前100名、单剂处方超25味堆砌用药金额异常、单剂处方用药全部为国家药品目录标注“□”的中药饮片的异常组方进行重点审核。定期开展中药饮片价格监测工作。
五、健全全方位医保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行为
对费用异常增长、处方行为持续异常、饮片采购金额异常偏高等的医疗机构定期开展专项大数据分析,必要时开展专项核查,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并视情予以通报。对查实存在医保违规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予以拒付费用、追回违规资金、约谈整改、扣减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暂停相关中医药服务医保结算直至解除定点协议。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政策,完善中药饮片采购、药学管理、处方审核内部制度,准确掌握集采执行、处方管理、医保结算等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开展中医药服务。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