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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关于开展定点民营医疗机构网采账号集中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9/21 8:32:06
注:本公告含有附件,如需了解详情请在PC电脑端下载查看附件。
  

各定点民营医疗机构:

  为调动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参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积极性,依托集采药品“三进”申报方式,组织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自主申请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账号。现将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自愿报名。

  (二)经营规范、信誉度高、群众口碑好、医保基金使用规范。

  (三)自愿承诺按照《集采药品“三进”工作承诺函》要求执行,严格遵守集采药品采购、销售、回款、医保支付以及医保基金使用等方面医保政策规定。

  (四)已纳入的无需重复报名。

  二、报名时间与流程

  报名时间:2026年9月20日-2026年10月10日24:00(提报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流程:

  (一)未注册定点民营医疗机构

  1.未在“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上注册的定点民营医疗机构使用网上注册报名。

  2.报名民营医疗机构需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https://ggfw.ybj.ln.gov.cn/tps-web/login),点击“非公立医药机构注册”,跳转后点击“民营医院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3.完整填写注册页面信息,在“是否参加三进”栏填写“是”,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图片、“法人身份证(头像面)”图片、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沈阳市集采药品“三进”工作申请书(未注册)》(附件1)、《集采药品“三进”工作承诺函》(附件3)后,点击【立即注册】按钮提交申请。

  4.提交申请后,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将审核并发放登录账号。民营医疗机构关注注册页面上【查询注册进度】,及时查询审核进度和登录账号发放情况。

  (二)已有账号但未报名的定点民营医疗机构

  1.已在“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上注册过的定点民营医疗机构采用邮件报名的方式。

  2.填报《沈阳市集采药品“三进”工作申请书(已注册)》(附件2)、《集采药品“三进”工作承诺函》(附件3),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3.将申报材料以扫描件及Excel电子版两种版式报送至沈阳市医保局价采处政务邮箱(jcc-syybj @shenyang.gov.cn)。

  邮件标题格式为“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名称+报名第三批集采药品“三进”医药机构”,附件文件命名格式为“机构名称+附件名称”。

  附件:1.沈阳市集采药品“三进”工作申请书(未注册)

  2.沈阳市集采药品“三进”工作申请书(已注册)

  3.集采药品“三进”工作承诺函(民营医疗机构)

  4.沈阳市及辽宁省市级联盟“三进”集采药品清单(第二批)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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