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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9/17 20:44:21
  

各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水平,按照《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 〔2022〕246号)以及《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印发<赤峰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赤医保办发〔2025〕10号)要求,我局于2026年7月份对赤峰地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进行了年度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时段及对象

  本次配送企业年度考核工作将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含)期间,在内蒙古自治区医保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内开通赤峰地区药品或医用耗材配送权限满一年的255家非带量产品配送企业纳入考核范围。其中涉及药品配送企业23家,医用耗材配送企业232家。

  二、考核情况

  (一)药品配送企业考核情况

  纳入药品配送企业考核范围的共有23家,其中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在70分及以上的配送企业为12家;69分及以下的配送企业为4家,考核年度内无采购订单的企业为7家(详见附件1)。

  (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考核情况

  纳入考核范围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共232家,其中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在70分及以上的配送企业为131家;69分及以下的配送企业为25家,考核年度内无采购订单的企业为76家(详见附件2)。

  (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配送供应考核情况

  1.纳入药品配送企业考核范围的8家配送企业参与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其中4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采购订单配送率低于70%(详见附件3)。

  2.纳入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考核范围的22家配送企业参与基层医疗机构耗材配送,其中3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采购订单配送率低于70%(详见附件4)。

  (四)其他违反《方案》要求情况

  根据《方案》内容,对于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在70分及以上的143家配送企业进一步审核其违法失信情况,审核情况如下:

  1.12家药品配送企业中,有1家同时参与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26年6月15日接受行政处罚。

  2.131家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中,有1家公司已注销;1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25年9月26日接受行政处罚。

  三、考核结果运用

  (一)药品配送企业考核结果运用

  1.对综合评分69分及以下且基层医疗机构采购订单配送率未达90%(含)以及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5家药品配送企业,经考核、公示等程序,取消赤峰地区线上配送资格(详见附件5)。

  2.对考核年度内无药品交易记录的7家药品配送企业,经考核、公示等程序,取消赤峰地区线上配送资格(详见附件5)。

  3.对于综合评分70分以上,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采购订单配送率低于70%(不含)的1家药品配送企业,要求限期整改(详见附件7)。

  (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考核结果运用

  1.对综合评分69分及以下且基层医疗机构采购订单配送率未达90%(含);公司注销以及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27家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经考核、公示等程序,取消赤峰地区线上配送资格(详见附件6)。

  2.对考核年度内无耗材交易记录的76家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经考核、公示等程序,取消赤峰地区线上配送资格(详见附件6)。

  3.对于综合评分70分以上,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采购订单配送率低于70%(不含)的1家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要求限期整改(详见附件7)。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压实配送企业主体责任

  各配送企业要充分认清药品、医用耗材配送工作对保障群众就医、维护医疗秩序稳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树牢责任观念,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把稳定供货保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靶向施策、主动履职,着力破解缺货断货等难点堵点问题,严格按照保质、高效要求落实医疗机构采购订单配送,切实保障临床需求。

  (二)抓实精细管理,持续提升配送服务质效

  各配送企业要健全内部管控体系,常态化开展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不断夯实专业能力、强化服务理念。明确专人负责线上采购业务,熟练掌握采购平台操作,保障订单接收、确认、配送全流程及时响应。重点保障偏远乡镇医疗机构以及临床用量偏小品种的配送需求,严守配送环节质量安全规范。自觉接受医保部门监督管理,按要求参加医保部门、医疗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与工作会议,不断规范药品耗材配送行为。

  (三)拓宽沟通渠道,完善多方高效协作机制

  主动加强与医疗机构、市和旗县区医保部门及药品耗材生产企业的对接协调,充分发挥中间衔接作用,科学统筹配送安排,持续提升配送响应效率。常态化梳理经营品种、库存底数、有效配送关系等信息;针对货源短缺、价格波动等可能造成履约困难的情形,提前向医疗机构预警告知。推动多方信息互通、联动配合,保障我市药品耗材配送工作平稳有序。

  附件:1.2026年药品配送企业考核汇总表

  2.2026年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考核汇总表

  3.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率考核汇总表

  4.基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配送率考核汇总表

  5.取消药品配送企业配送资格名单

  6.取消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配送资格名单

  7.限期整改配送企业名单

  (点击下载: 附件.xlsx )

  赤峰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17日

  备注:该条信息附件尚未公布,为保证信息的及时性,故发布此条信息。其他相关内容请随时关注药叶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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