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和管理工作,保证非免疫规划疫苗安全有序供应和接种,根据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
(二)公平公正原则:遴选过程透明,程序规范,接受监督。
(三)疾病防控需求原则:优先考虑辖区疾病流行情况、疾病负担、防控策略和人群免疫需求。
(四)质量优先原则:将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作为核心评价指标。
(五)性价比原则:在保障质量安全有效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疫苗价格、接种程序等因素。
二、遴选范围
在《浙江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入围目录》(含增补)或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疫苗馆上架的非免疫规划疫苗。
三、遴选方式
组织评审专家召开遴选工作会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得分高低,确定《海盐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并公示。
四、参与遴选资格
在《浙江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入围目录》(含增补)或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疫苗馆上架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均可报名参选。
五、递交资料时间与地点
2026年8月10日至8月14日。
业务受理时间:9:00-11:00,15:00-17:00。
递交资料地点: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中兴路9号海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11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6020113。
六、要求递交的资料
《非免疫规划疫苗产品说明和服务承诺》(见附件)、相关疫苗产品说明书。
七、有关要求
(一)有意愿参选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以纸质形式递交相关资料,逾期将视作放弃不予受理。
(二)所有资料均需要加盖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公章。
(三)非免疫规划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遴选资格,五年内不得参与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
附件:非免疫规划疫苗产品说明和服务承诺.docx
海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