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吉林省医保局工作部署及长春市医保局《关于印发<长春市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巩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成果,推动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进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三进”),方便群众就近购药,切实减轻就医购药负担,现开展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申报参加长春市“三进”集采药品清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为在我市正在执行的国家组织及省际集采中选药品,且企业自愿承诺保障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定点民营医疗机构供应的品种。重点支持治疗心脑血管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的集采中选产品申报,以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二、申报材料
各申报企业需按以下要求提交完整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一)《长春市参加集采药品“三进”承诺书》(见附件1)
(二)《参与长春市“三进”集采药品申报表》,明确申报药品的中选批次、通用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剂型、中选价格等信息。
三、申报方式
各企业首次申报应于2026年6月5日前,将参加集采药品“三进”承诺书及中选企业参与集采药品“三进”品种加盖企业公章后彩色扫描成PDF文档,同时将PDF文档、中选企业参与集采药品“三进”品种电子版(Excel表格)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为“企业名称+“三进”集采药品目录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诺瑞德国际商务广场人力资源产业园A座1508室
电子邮箱:ccsjyyzc@163.com
附件:1.《长春市参加集采药品“三进”承诺书(企业版)》
2.《参与长春市“三进”集采药品申报表》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