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挂网药品价格风险预警标识,2026年05月22日已对相关产品进行了价格风险“红黄标”预警标识。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进行预警标识后,设立3个月试行期。期间,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红黄标”预警标识结果有异议的,2026年08月22日17时前可发送邮件至hnyyzbcg@163.com邮箱进行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注:企业在申诉材料中须附上对应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