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暂行规定》(粤药监规许〔2021〕4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港澳药械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1号)及《广州药品集团采购挂网采购方案》相关规定,现对港澳药械通药品专区部分药品予以暂停挂网处理(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暂停挂网药品信息(20260423批次)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