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6〕23号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函〔2024〕13号)和《关于做好京津冀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相关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0〕61号)相关要求,我中心对2026年1月份中药配方颗粒申报挂网情况进行了公示,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