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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本市药品价格登记有关事项的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6/1/26 16:47:05
  

各相关药品企业、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优化医疗机构价格登记管理,招采子系统将于2026年1月27日推送每家医疗机构低于药品挂网价的最近一次有效议价至药品价格登记功能模块中(无需供需双方登记及确认),无低于药品挂网价的有效议价或已经完成登记的医疗机构则不另行推送。如医疗机构需以药品挂网价采购,重新以药品挂网价发起价格登记,经药品企业确认后,即可覆盖此次推送信息。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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