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各派出机构、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中心,有关定点医药机构:
你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闽医保〔2025〕1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1月7日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7日
附件下载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