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海南省海口市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其配套服务采购项目(2026年)更正公告
海南省海口市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其配套服务采购项目(2026年)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1/9 11:03: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JY2025【1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口市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其配套服务采购项目(2026年)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9日

    二、项目更正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的第五条

    9、配送不分节假日,中标人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日需向采购人支付该批货物货款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七日的,采购人可不支付该批货物货款,逾期超过十五日或逾期交货五次(含)以上的或给采购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若在验收人员抽检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结块、破损),采购人给予警告并进行退换货处理(退换货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未在约定时间完成退换货,每次采购人按当次采购药品款项的20%对中标人进行处罚;每个季度处罚累计超过3次,视为违约,中标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一切后果均中标人负责。

    11、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中标人损失的,以采购人实际损失为赔偿标准。

    现更正为:

    9、配送不分节假日,中标人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日需向采购人支付该批货物货款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七日的,采购人可不支付该批货物货款,逾期超过十五日或逾期交货五次(含)以上的或给采购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若在验收人员抽检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结块、破损),采购人给予警告并进行退换货处理(退换货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未在约定时间完成退换货,每次采购人按当次采购药品款项的20%对中标人进行处罚;每个季度处罚累计超过3次,视为违约,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一切后果均中标人负责。

    11、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以采购人实际损失为赔偿标准。”。

    2.原招标公告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6。

    现更正为: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以变更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口市中医医院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盘路45号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898-36662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海南建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一路8号国瑞城名仕苑4号楼2单元2层201房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898-65819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898-65819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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