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局有关要求及《关于完善药品阳光挂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5〕41号),前期已对承诺价挂网产品开展了补充申报,现将补充申报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1月6日-1月8日17:00。 申诉路径:登录招采子系统-药品招采管理-公示期申投诉(新),类型选择“动态调整”。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6日
附件:
附件1:承诺价专项申报结果公示表.pdf
附件2:拟撤销挂网产品公示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