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上传的代理商代理协议、药品补充批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经核验,拟变更部分在线交易产品的申报企业(代理商)(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5日至1月7日。
在公示期内,企业可登录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在“公示公告”中查看相关信息,如有异议,可进行在线申投诉。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将予以变更。
联系电话:0571-12393;
联系地址:省行政中心三号院(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16号楼1楼。
附件:拟变更申报企业(代理商)信息表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