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闽医保〔2021〕1号)有关规定,现对下列2家企业予以信用评级,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序号
企业名称
信用评级
1
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一般
2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福建省第九批信用评级企业信息一览表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5年9月12日
附件 福建省第九批信用评级企业信息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