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医保函[2025]31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在长部省属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为更好服务广大药品生产企业,缩短药品挂网申报周期,满足医疗机构和群众用药需求,促进创新药品以更快速度纳入医疗机构采购范围,根据“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现就我省常态化开展药品挂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每月1日至10日。
二、药品范围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上市且两年内无严重违法违约、失信行为,已获得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代码且未在我省挂网的药品,符合我省相关要求的均可申报挂网。
三、申报流程及价格要求
1.申报流程:新药、参比制剂、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按《关于印发〈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2024版)〉的通知》(湘医保发〔2024〕15号)要求申报;其他药品申报流程见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即“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采管理子系统”)首页“帮助文档”栏目中的关于常态化开展药品挂网申报操作指南“新申报挂网部分”。
2.价格要求:化学药品、生物制剂暂按《关于开展2024年省际药品价格联动挂网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函〔2024〕54号)相关规则申报。中成药申报价格(按日均费用计)不高于我省已挂网同通用名剂型最高挂网价格(按日均费用计)的80%,且不高于全国三个省级挂网平台的最低挂网价。
3.价格信息采集以交易活跃区为主,原则上不跨区采集不活跃区价格。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剂型同规格不同包装数,挂网省份数合并计算;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剂型不同规格药品,挂网省份数不合并计算。口服制剂最小零售包装单位价格差异在5%且5元以内的,注射剂以及其他剂型最小制剂单位价格整数位及小数点后第1位均相同的,视为价格一致。
四、已挂网中成药价格信息填报
已挂网中成药须在2025年6月1日至8日通过系统填报日均转换比(操作流程见系统首页“帮助文档”栏目中的关于常态化开展药品挂网申报操作指南“已挂网中成药部分”),作为产品价格信息保存。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