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药企业:
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对国家组织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药品开展价格风险处置的要求,我局对我省牵头开展的国家组织集采协议期满接续药品进行了梳理,发现部分集采药品存在我省中选价格高于本企业全国最低价的情况,现将该部分药品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相关企业反馈佐证材料,如无异议,请相关企业按照附件反馈调价承诺函。请于2025年6月5日前反馈相关材料盖章件和电子版,逾期未反馈或拒绝整改的,我局将取消相关企业相应品种中选/备选标识。
邮箱:hnsyyjczx@163.com
附件:1.存在价格风险的集采药品清单
2.调价承诺函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