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已完成《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24年版)》(20250527)的维护,并从2025年6月1日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