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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关于公布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品种第二备供和残缺规格基药规格供应企业及开展相关产品信息维护配送关系确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4/21 19:58:28
注:本公告含有附件,如需了解详情请在PC电脑端下载查看附件。
  

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和重庆联盟部分常用药和短缺药品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结果中选品种挂网工作及相关工作提示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品种第二备供企业及残缺规格基药规格企业确认的函》要求,

    经企业确认,对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品种第二备供和残缺规格基药规格供应企业进行了公示,经质疑澄清,现将供应企业予以公布。同时开展相关产品信息维护及配送关系确立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维护时间及要求

    1.相关企业需登录“青海医保服务平台”(https://ybj.qinghai.gov.cn/qhggfw/local/hallEnter/#/Index)上传相关资质材料进行用户注册认证工作。已在国家公共服务平台或其他省份医保服务平台注册的企业可直接登录平台进行角色认证。

    2.未在平台挂网的产品,相关信息已导入交易系统“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十批)中选药品”项目,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品委托授权、资质信息维护和配送关系确立工作。

    3.已在平台挂网的产品,相关产品将迁移至“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十批)中选药品”项目,企业按要求完成配送关系确立工作。

    4.相关企业须于2025年4月23日前完成企业注册认证、信息维护及配送关系确立工作。

    二、联系方式

    1.企业注册认证技术咨询:15202588803

    2.业务咨询:0971-6115291

    附件:1.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青海第二备供供应企业一览表

    2.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青海残缺规格基药规格供应企业一览表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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