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现将我省国家、联盟(省)集采到期接续和京津冀赣化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新增包装的药品进行公示,并视为具有中选资格。
一、公示时间
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4月15日,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本次挂网结果的申(投)诉。
二、拟挂网公示
(一)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拟挂网药品提出申(投)诉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做出说明。
(二)企业可登录平台进入“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网上申(投)诉。通过“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部分国采、省级(联盟)集采同通用名药品竞价挂网-企业申投诉”选择“集采药品增包装(2025年3月份)”服务事项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三)企业被投诉资质造假或虚报价格,经核实后,取消该药品挂网资格。
(四)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公示价格作为该药品在我省药采平台的挂网最高限价。
电话:0311-66906539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