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药机构、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本市药品价格治理工作要求,已按要求更新申报价的药品自2025年4月4日起恢复采购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恢复采购资格药品明细(请登录系统查看)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