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公告 > 辽宁省关于请相关企业报送有关药品信息的函(2025-12-08)
辽宁省关于请相关企业报送有关药品信息的函(2025-12-08)
发布日期:2025/12/8 10:54:30
注:本公告含有附件,如需了解详情请在PC电脑端下载查看附件。
  

各相关药品企业:

    为落实《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医保发〔2025〕33号),省医保局拟结合我省基金承受能力,更新我省单独支付的药品范围。请有意向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企业填报《药品相关情况调查表》(附件),附送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材料及药品说明书PDF版,并将调查表等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于12月11日前送至省医保局。因时间较紧,可先上交电子版,PDF盖章版于14日前补交。

    联系人:宁实

    联系电话:024-23447196

    电子邮箱:lnyyfwc@163.com

    附件:药品相关情况调查表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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