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第三批医药价格风险线索处置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5〕234号)要求,已将企业递交申投诉办理完毕,请相关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查看药品价格风险线索处置结果,于2025年12月8日正式执行。请各单位做好相关药品调换及采购衔接工作,保障临床使用需求。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