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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关于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前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6 17:10:16
注:本公告含有附件,如需了解详情请在PC电脑端下载查看附件。
  

    根据我院临床需求,拟开展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前市场调研,诚邀符合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参与报名。
    一、项目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二、调研需求
    1.在四川省内生产、销售、使用的中药配方颗粒,应符合中药配方颗粒的国家药品标准。无国家药品标准的,应符合四川省药品标准。
    2.省外生产企业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应提供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的销售备案证明,生产企业应当对所提交备案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可溯源性负责。
    三、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报名人为药品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
    注:2019年12月以后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需要提供《药品GMP证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所需资料
    以下资质文件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各企业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核查材料视为作废并取消其报名资格。
    1.市场调研材料封面(附件1);
    2.企业相关资质复印件;
    3.备案信息证明;
    4.中药配方颗粒市场调研信息表(附件2)。
    五、本项目市场调研仅作为了解中药配方颗粒市场情况,与实际招标结果无关联。
    六、参与方式、时间要求及联系方式
    报名方式:请将电子版(PDF和Excel)压缩包命名为“投递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并发至邮箱410342551@qq.com,纸质材料邮寄至“宜宾市南岸外江路2号,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药学部药械中心库房”。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831-2101047
    资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17:30
附件1:市场调研材料封面;
附件2:中药配方颗粒市场调研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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