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药企业:
按照我市关于药品价格治理工作要求,现就开展医药价格风险线索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围
部分挂网日均治疗费用价差较大等存在价格风险的中成药(详见附件1)。
二、价格治理要求
请相关企业认真开展医药价格自查,主动规范价格行为,将价格调整至合理水平。
1.请相关企业自主降价至“同种药品最小每日费用”3倍以内。
2.对自主降价高于“同种药品最小每日费用”3倍(含)至5倍的药品进行黄标价格管理;5倍(含)至10倍进行红标价格管理;高于10倍及以上的药品暂停挂网。
3.逾期未降价的药品暂停挂网。
三、治理时间及方式
1.时间:即日起至11月28日。
2.方式:由申请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国内总代理)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2)及药品降价申请表(详见附件3)发送至中心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企业名称--药品降价”。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天津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四楼(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联系电话:022-24538156
电子邮箱:tjmpc@tjmpc.cn
附件:1.中成药价格风险线索治理清单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药品降价申请表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