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的通知》(桂医保发〔2025〕32号)、《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公示,现将2025年10月药品、中药配方颗粒挂网结果及动态调整情况进行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挂网及动态调整结果
(一)纳入挂网采购的药品详见附件1,请相关企业及时在招采子系统维护配送关系。
(二)暂不纳入挂网采购的药品请在招采子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相关企业可根据审核意见调整后重新提交。
(三)因企业主动申请价格调整、价格专项治理等原因,对相关药品进行动态调整,调整结果详见附件2。
二、中药配方颗粒挂网结果
纳入挂网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详见附件3,请相关企业及时在招采子系统维护配送关系。
三、其他事项
对挂网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1月9日前,在招采子系统申投诉管理模块提出。
业务咨询电话:0771-3300612,QQ群:1064573207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