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准入及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46号)有关规定和《关于开展已挂网无挂网价药品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企业提交的增补挂网价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将结果在湖北医保服务平台(https://ybj.hubei.gov.cn/hubeiHallSt/web/hallEnter/#/Index)“药品采购准入模块”中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公示期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可登录“药品采购准入模块”查看公示信息,并对公示信息进行确认或拒绝操作(操作页面在公示信息-产品列表内),公示期未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通过该网站“申(投)诉管理”进行申(投)诉,申(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应以各省(市)中标/挂网结果公告或采购系统中标/挂网目录查询截图为准(含当前系统时间)。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