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阳光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闽医保规〔2025〕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药品阳光挂网采购工作,现就开展纳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参比制剂的药品(以下简称“药品参比制剂”)以及生物制品参照药的信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药品范围
符合药品参比制剂资质的药品、生物制品参照药。
二、集中申报程序及路径
(一)申报程序
参与申报企业于2025年11月9日前通过福建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完成药品参比制剂及生物制品参照药集中申报,经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二)操作路径
申报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模块→打开“药品参比制剂(参照药)申报”→选择“企业申报”菜单进行申报。
三、注意事项
(一)企业申报时提供的所有截图材料均需标记截图日期,否则将审核不通过。
(二)本次为集中申报,该项工作动态开展,后续相关药品仍可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并于次月集中审核、公示与发布。
联系电话:0591-87279375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