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甘肃省药品挂撤网规则》,经公示、申诉及企业自主降价,现对我省挂网的集采未中选药品价格风险重新标识及价格调整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调整范围为我省挂网的集采未中选的1905个药品,其中60个药品调整挂网目录、35个药品豁免不予处置、32个药品不予处置、19个药品已撤网、329个药品暂停交易;603个药品纳入黄标管理、830个药品纳入红标管理,详见附件。公布结果10月31日起执行,原价格风险处置结果自本结果执行之日起废止。
经省医保局研究决定,对《甘肃省药品挂撤网规则》作如下补充解释:
1.化学药品1类、5.1类、原国家发改委单独定价的原研药品视同为参比制剂进行挂网和价格管 理。
2.原研和参比制剂上市许可持有人发生变更但《国家药监局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未公布更新的,如原料和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的视同为原研或参比制剂。
3.挂网同品种同剂型部分规格有参比制剂,无参比制剂的规格按照差比价规则就近计算比价参照价格。
业务咨询:0931-2909192
省医疗保障局政策咨询:0931-8127135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