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采购文件编号:GY-YD2025-1)拟中选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向联合采购办公室提出申诉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联合采购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受理。
按照采购规则,部分拟中选企业应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国家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提交“报价合理性声明”。公示期间未提交相关声明的,取消中选资格,并列入“违规名单”。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受理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一楼服务科
电 话:021-31773244;31773255;31773266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