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5]44 号
有关药品企业:
按照《关于做好药品挂网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医保价采函〔2024〕42号)和我省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3月3日-3月9日按照绿色通道申报挂网的药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11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登录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提交质疑材料。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