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已完成《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24年版)》(20250123)的维护,并从2025年2月1日开始实施。
特此通知。
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26日